市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25-10-12 作者: 绿地管养
主要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市布达拉宫广场区域内各项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保持广场原貌,确保设施完整,设备运行正常。负责布达拉宫广场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秩序维护的综合管理工作,制定工作日目标并负责落实。负责布达拉宫广场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播音响、秩序维护的社会监督等方面管理。负责布达拉宫广场
市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内设机构4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保卫科、市政市容科、绿化科。
第二部分市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2020年市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401.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为1379.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21.41万元,较上年减少434.90万元,减少23.69%;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总计为1401.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为1393.16万元,其基本支出为593.75万元,项目支出为799.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00万元,较上年减少421.49万元,减少23.23%。
2020年市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401.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为1379.75万元,年初结转合结余为21.41万元,较上年减少434.90万元,减少23.69%。经费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有新增一次性项目开展维修布达拉宫广场湖心亭亮化项目和2019年庆祝新中国70周年广场公园节日装点项目,退休三名人员。
2020年市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总计为1401.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为1393.16万元,其基本支出为593.75万元,项目支出为799.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00万元,较上年减少421.49万元,减少23.23%。
2020年市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合计为1375.79万元,其基本支出为589.79万元,占总支出42.87%,较上年相比减少215.10万元,减少26.72%,项目支出为786.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00万元,较上年减少223.76万元,减少22.16%。经费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有新增一次性项目开展维修布达拉宫广场湖心亭亮化项目和2019年庆祝新中国70周年广场公园节日装点项目,退休三名人员。
2020年市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合计为1389.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553.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830.27万元,资本性支出4.95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行政运行(项)589.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786.00万元
市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2020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1.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3.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经费为3.70万元,同口径较上年下降0.45万元,减少10.84%。下降的根本原因:车辆减少维修。
(一)2020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58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为0。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550.75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39.09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6160.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12万元,非流动资产5114.66万元。
1.流动资产中:库存现金0.19万元,银行存款35.45万元,另外的应收款2.48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8.00万元。
2.非流动资产中:车辆6辆,公车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账面净值26.35万元。
1、广场业务维修费用于维修更换广场、公园内损坏的基础设施,保障广场、公园基础设施使用有保障,维修能及时,安全有防范。布宫广场和宗角禄康公园是西藏重要景点,是西藏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人流量大,基础设施损坏和老化较快。
2、广场摆花用于鲜花装点广场、公园主要路段;增加节日气氛,提高城市景观质量;彰显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
3、广场绿化托管费用于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管辖范围的精心养护,养护标准要达到市园林局出台的园林绿化一级养护标准,美化城市环境。
4、广场音乐喷泉维保用于全力保障布宫广场和宗角禄康公园内所有喷泉系统正常工作,确保软硬件能得到及时可靠的维护保养,提高广场、公园的可观赏性;确保日常喷泉日常使用;增加地标性建筑的风景,展现城市魅力。
5、机动经费用于机动经费大多数都用在企业职工五险一金和食堂开支及其他零星支出。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工作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五、行政运行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接着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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