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12-02 作者: 景观设计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厅、局机关有关处(室、局)、所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以下简称“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2024年度成果基础上,通过开展日常变更和年底集中调查、林草湿变化监测和样地调查,协同推进2025年度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查清全省国土利用现状及植被覆盖类型等资源属性的年度变动情况,汇总形成以2025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年度现状数据,保持年度变更调查及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的现势性,为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打造国土空间治理省域样板、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等提供坚实的基础数据支撑。
各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要格外的重视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统一平台”的原则,强化协同联动,两项工作同步开展,外业调查“只跑一次”;要把工作做在平时,及时结合日常监测监管对地类变化开展日常变更调查,缓解年底集中调查的压力;要统筹做好各类管理数据的收集和核实,按照“大家查、大家用”的原则,及时共享并纳入2025年度变更调查;要充分衔接并巩固我省“一张图”统筹耕林园草空间治理试点成果,对试点成果按国家地类认定规则做出详细的调查更新。调查过程中,要坚决杜绝违背群众意愿、忽视作物生长周期等行为,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现象。
按照“统一部署、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模式,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变更调查,省林业局组织实施林草湿调查监测。
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技术方面的要求开展变化图斑提取,并在获取影像后15天内将提取的变化图斑按规定格式以市为单位分别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结合变化图斑、国家和省级及以下各项监测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植被覆盖类型变化信息以及在部备案的农转用建设项目、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国土绿化和林业产业项目等各类管理信息,制作调查工作底图,支撑本地区变更调查、林草湿调查监测等工作。
1.地类变化调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和变更调查相关技术方面的要求,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基于“国土调查云”浙江分中心开展地类变化调查。林草管理范围内,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实地调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单图斑建库,双方一同审核确认后上报;林草管理范围外,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全部地类调查相关工作,及时将林地草地湿地变化信息推送至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属性调查。林草管理属性尚未达成一致部分,具体工作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地区实际确定。对于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重点地类,严格依照国家《变更调查技术方面的要求(2025年度适用)》认定地类并做好标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耕保、用途管制、海域海岛、生态修复、确权登记、执法、利用、规划等部门按照《浙江省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细则》规定的分工做好协同。
2.林草湿图斑属性调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林草湿地类和植被覆盖类型变化图斑,开展资源属性调查,对林草湿管理类型、林地林木权属、林种等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图斑,更新管理属性。在此基础上,对自然生长变化的图斑开展模型更新,获取林草湿各类储量数据,形成2025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
3.固定样地调查。通过设置固定样地,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基于地面实测的储量和结构调查,获取林草湿各类储量、质量和结构数据。省林业局负责组织森林、草地、湿地样地外业调查。
1.地类核查。基于“国土调查云”浙江分中心开展单图斑建库在线核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单图斑建库成果开展全面自查后上报市级。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县级变更调查成果的全面复核。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林业局在对提交成果进行质量审核把关的基础上,紧盯重点图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实地进行核实,对查实的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未按时限及要求上报、核查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地方,将下发警示函,对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将移交移送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2.林草湿属性核查。基于“林业空间管理平台”开展变化图斑属性因子在线核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变化图斑更新成果开展全面自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县级林草湿调查成果的全面复核。省林业局根据市县上报的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结合遥感影像和软件系统,对提交成果进行质量审核把关,对重点问题图斑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赴实地进行核实。对未按时限及要求上报、核查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地方,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县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谁调查、谁负责”原则对调查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要求开展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浙江省2025年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实施细则》和数据库建库要求,基于日常变更调查和集中调查成果,牵头开展林草湿调查监测数据库建库,统一形成变化成果库。
县、市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变更调查和林草湿调查监测数据逐级审核上报和汇总分析。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做好变更调查成果上报自然资源部,省林业局负责做好全省林草湿调查监测数据库和变化成果库上报国家林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成立2025年变更调查及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推进变更调查和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各市、县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可参照省级模式,成立工作组,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拟定详细实施计划,把握时间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成果报送。
(二)加快经费落实。各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参照相关国家标准,考虑日常变更调查、年底集中调查、林草湿调查监测等实际任务量,认真进行经费测算。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落实相关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安全保障。各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紧盯外业实地调查等重点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遇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要认真履行保密责任,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加强保密教育,切实守牢数据安全底线。
按工作需要,全年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动态更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
1. 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变更调查技术培养和训练和林草湿调查监测技术培养和训练。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完成上年度国土变更和林草湿普查等数据库下发。
3.2025年12月15日前,县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完成变更调查实地调查、地类认定、单图斑建库上报并通过市、省级在线日前,市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完成全面复核,以市为单位分别向省级报送县级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
5.2025年12月31日前,省林业局组织完成省级林草湿年度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及汇总分析,形成全省年度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成果。
6.2026年1月15日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分别向部、局报送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包和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数据库。
同时,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管理需要及时上报管理相关备案信息,最晚一批于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报部备案。
各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要注重总结提炼,积极推广优化变更调查、提升调查成果质量的机制做法,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报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附件:浙自然资厅函〔2025〕1088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