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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亿!山东龙口市零碳循环经济产业园暨新能源中心(一期)EPC招标

  山东龙口市零碳循环经济产业园暨新能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4985.0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含设备采购)约为 28344.22万元,设计费为499.54万元。

  龙口市零碳循环经济产业园暨新能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龙口市零碳循环经济产业园暨新能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口市港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龙口市零碳循环经济产业园暨新能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EPC),项目规划占地面积73247.02平方米(约110亩),总建筑面积25989平方米,包括:办公用房、电控室、实验室、辅助生活用房、暂存库区及配料区、原料处理车间、脱水车间、烧结综合车间、包装成品库及机修间、泵房、值班室、变电所等,构筑物占地面积21942平方米,包括配套建设污泥储池、物料调配池、沼液暂存池、沼液储存池、设备基础、管线、场内排水、围挡(大门)、道路及绿化等,项目拟购置板框压滤机、烘干炉、烧结窑、沼气脱碳脱水调压单元、有机肥生产、液态肥生产、污水处理、安全设施配套、2MW屋顶光伏等设备、其他配套设施包括设备基础、管线、场内排水、围挡(大门)、道路及绿化等。本项目建成后,用于市政污泥资源化处理、县域畜禽粪污处理等。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建设投资: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4985.0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含设备采购)约为 28344.22万元,设计费为499.54万元。

  2.3.1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由招标人组织相关单位做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须在7日历天内按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并确保方案达到合格并通过,方案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成果文件及施工图、预算等。该预算由招标人转送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评审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中标人须在10日历天内修改并重新提交评审,直至调整到符合规定标准为止。

  2.3.2 施工工期:自接到监理单位开工令之日起540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并须满足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

  2.4.1 设计品质衡量准则: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满足环保、消防、卫生、安全、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2.4.2 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质量一定要达到合格标准。

  2.4.3 实施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4.4 绿化品质衡量准则:必须达到合格标准,绿化工程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CJJ/T82-99)及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并保证成活率达到95%及以上,苗木保活养护期为自完工初验合格之日起两年。

  2.5.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服务以及服务过程中满足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等相关服务、设备购置及安装和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及相关服务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所需的测绘、勘察等工作,须按相关要求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成果报告)及预算书、工程量清单编制(符合龙口市评审中心要求),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前期工作业务及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等后续服务工作;设备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和服务等工作,工程项目施工(设计范围内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及配套工程)、试运行、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完成资料归档备案等工作。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能力: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1.2 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 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1 人员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2022]9号)执行,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2.2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3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2.5 施工负责人应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

  3.6.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3.6.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1日18:00至2025年11月17日18: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有关操作。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12月03日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第1开标室

  4.4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同时下载保证金缴纳账号,并妥善保存“保证金虚拟账号凭证”。具体操作详见“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3日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国企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原标题:3.94亿!山东龙口市零碳循环经济产业园暨新能源中心(一期)EPC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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